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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揮發性有機物)在我國已作為污染物開始系統控制和防治。VOCs治理有兩類基本技術,一類是回收技術,治理的基本思路是對排放的VOCs進行吸收、過濾、分離,然后進行提純等有機廢氣處理,再資源化循環利用。比如吸附回收技術、吸收技術和膜技術等。另一類是銷毀技術,廢氣處理的基本思路是通過燃燒等化學反應,把排放的VOCs分解化合轉化為其他無毒無害的物質。比如燃燒技術、生物技術和等離子體技術等。目前,這兩類技術都得到研究和應用。
當不需要對廢氣中的有機物進行回收利用時,通常采用燃燒法進行治理。催化燃燒技術和高溫焚燒技術是Z為普遍的VOCs燃燒治理技術,也是目前VOCs治理較為有效和徹底的VOC廢氣處理技術。
業內人士認為,無論是熱力焚燒法還是催化燃燒法都需要將廢氣加熱到相應可燃的溫度。如果廢氣中有機物的濃度較高,廢氣燃燒后產生的熱量可以維持有機物分解所需要的反應溫度,采用燃燒法是一種經濟可行的有機廢氣處理方法。
當廢氣中有機物濃度較低時,由于傳統的催化燃燒技術和高溫焚燒技術換熱效率低,需要大量耗能,廢氣處理設備運行費用較高。為了提高熱利用效率,降低設備的運行費用,近年來發展了蓄熱式熱力焚燒技術(RTO)和蓄熱式催化燃燒技術(RCO)。RTO和RCO技術換熱效率高,可以在VOCs較低濃度下使用,近年來得到了廣泛應用。
有機廢氣處理吸收法一般采用物理吸收,即將廢氣引入吸收液進凈化,待吸收液飽和后經加熱、解析、冷凝回收;本法適用于大氣量、低溫度、低濃度的廢氣,但需配備加熱解析回收裝置,有機廢氣處理設備體積大、投資較高。